【文字版】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18:13:35    作者: 富阳区区公安分局    来源: 富阳区区公安分局    点击率: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系列部署,紧密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系统谋划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政务专栏公布信息234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财政信息3条,公告公示15条,工作动态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公开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区政府办牵头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渠道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通报整改,确保问题不过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设有网站、电话、书信三种依法申请受理途径,相关受理的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局政治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新要求、新目标,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工作,开展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以法制大队、行政许可科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建立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0291

行政强制

 79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接地气,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相对较少;二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接受监督、整改问题等质效还不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大力推进公安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发布公安重大事项、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公开最新警务动态、宣传公安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发布缉捕通缉等,以专业、权威信息发布,提升公安形象。

(二)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创新新媒体公开问政方式。

(三)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座谈等形式,通报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层面开展专题培训,介绍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让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 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督导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严格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督导检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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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系列部署,紧密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系统谋划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政务专栏公布信息234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财政信息3条,公告公示15条,工作动态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公开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区政府办牵头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渠道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通报整改,确保问题不过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共设有网站、电话、书信三种依法申请受理途径,相关受理的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局政治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新要求、新目标,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工作,开展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以法制大队、行政许可科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建立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0291

行政强制

 79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接地气,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相对较少;二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接受监督、整改问题等质效还不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大力推进公安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发布公安重大事项、回应群众关注热点、公开最新警务动态、宣传公安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发布缉捕通缉等,以专业、权威信息发布,提升公安形象。

(二)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创新新媒体公开问政方式。

(三)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座谈等形式,通报当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层面开展专题培训,介绍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让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 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督导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严格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督导检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